国家烟草专卖局文件

国烟科[2003]176号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表彰全国烟草行业
降焦减害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合肥设计院、南通、昆明、珠海醋酸纤维有限公司:

  自1999年国家局在青岛召开“低焦油、混合型卷烟产品开发工作会议”以来,全行业涌现出了一批在低焦油、低危害卷烟产品开发和降焦减害技术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为充分调动广大烟草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进烟草行业降焦减害工作,国家局决定对1999年以来在降焦减害技术创新及其产品开发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予以表彰,授予上海烟草(集团)公司技术中心等9个单位为“全国烟草行业降焦减害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并给予物质奖励。在先进集体中,一等奖5名,各奖励30万元;二等奖4名,各奖励20万元。具体名单如下:

  一、全国烟草行业降焦减害科技工作先进集体一等奖

  1、上海烟草(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2、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3、北京卷烟厂技术中心;

  4、楚雄卷烟厂技术中心;

  5、《降低卷烟烟气中有害成分的技术研究》项目组。

  二、全国烟草行业降焦减害科技工作先进集体二等奖

  1、郑州烟草研究院;

  2、长沙卷烟厂技术中心;

  3、曲靖卷烟厂技术中心;

  4、甘肃省烟草技术中心。

 

 

 

国家烟草专卖局 
二OO三年四月九日

 

 

(此件可上网)

 

 

主题词:科技 奖励 决定


分送:国家局(总公司)领导,办公室、人劳司。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                 2003年4月9日印发


打字:王金育          校对:王宏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