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烟科监[2002]60号
关于2002年卷烟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
各有关省级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及各有关单位,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2002年丝束卷烟纸等五类卷烟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国烟科(2002)97号),经研究,决定于10月中旬组织进行2002年卷烟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抽查工作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科教司会同中国烟草物资公司组织,由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部分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检验工作组,依据《卷烟纸》国家标准GB/T 12655-1998及《卷烟纸》第1号修改单(附件四)执行本次卷烟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任务。
二、为完成本次抽查工作,国家局将派出抽样小组,分别赴云南、湖南、四川、重庆、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安徽、湖北省(区、市)的卷烟厂仓库进行抽样(具体抽样安排见附件一)。抽样时,抽样人员必须持有国家烟草专卖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知书,否则企业和有关部门有权拒绝抽样;封条一律使用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封条;抽样时间为10月10-14日。请各省级局(公司)配合完成好抽样任务。
三、卷烟纸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定于10月16日在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工作时间为六天(10月16-23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借口干扰正常工作。参加本次抽查任务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四、委托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本次抽查的技术保障工作,请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按《卷烟纸》国标要求提前做好检测准备工作,各种检测仪器设备必须经过校准,处于完好工作状态,操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测试环境条件应满足测试要求。
五、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通知有关人员准时参加(名单见附件二)。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在10月9日以前向国家局科教司请假(电话:010-63605710;010-63605705)。
六、委托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本次抽查任务的会务工作。请参加执行本次抽查任务的工作人员于10月15日到郑州报到,并提前将到达及返程车次(航班)通知会务组(会议地点: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联系人:杨进,0371-6251410、6228800-2262)。
附件一:2002年卷烟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安排
附件二:2002年卷烟纸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组成员名单
附件三:抽样方法
附件四:GB/T12655-1988《卷烟纸》第1号修改单
国家烟草专卖局科技教育司
二○○二年九月二十日
主题词:卷烟纸 质量 监督 通知
国家局科技教育司综合处 2002年9月27日印发
打字:吴 迪 校对:马建伟 (共印50份)
附件一:
2002年卷烟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安排
| 组别 | 抽样人员 | 报到地点 | 联系人 | 抽样点 |
| 1 | 段丽萍(昆明卷烟厂) 王淑华(云南站) |
云南质检站 | 王淑华 0871-8319179 |
昆明卷烟厂 曲靖卷烟厂 |
| 2 | 刘淑霞(柳州卷烟厂) 王淑明(湖南站) |
湖南质检站 | 王淑明 0731-5799212 |
郴州卷烟厂 长沙卷烟厂 常德卷烟厂 |
| 3 | 许午(成都卷烟厂) 夏林(四川站) 高风臣(重庆站) |
四川质检站 重庆质检站 |
夏林 028-6783115 高风臣 023-62940500 |
成都卷烟厂 什邡卷烟厂 黔江卷烟厂 |
| 4 | 张争鸣(福建站) 何简(福建站) 李仲良(江西站) |
福建质检站 江西质检站 |
何简 0591-7727109 李仲良 0791-6632524 |
龙岩卷烟厂 南昌卷烟厂 |
| 5 | 王丽霞(山东站) 刘继学(山东站) |
山东质检站 | 刘继学 0531-8525120 |
青州卷烟厂 济南卷烟厂 |
| 6 | 朱梅华(广西站) 张亚(重庆站) 焦延福(河南站) |
河南质检站 | 焦延福 0371-558325 |
新郑卷烟厂 许昌卷烟厂 |
| 7 | 黄瑞(安徽站) 杜进(安徽站) |
安徽质检站 | 杜进 0551-3412634 |
蚌埠卷烟厂 阜阳卷烟厂 |
| 8 | 庄婴力(山西站) 李青城(湖北站) |
湖北质检站 | 李青城 027-83625426 |
利川卷烟厂 来风卷烟厂 |
注:1.各抽样点所要抽查的卷烟纸产品生产企业名单由质检中心另行通知。
2.请各抽样小组与质检中心保持联系,及时汇报抽样情况。
3.抽样报到时间为10月9日;检查组成员务必于10月15日到郑州质检中心报到。
附件二:
2002年卷烟纸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组成员名单
| 福建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 | 庄婴力 |
| 广西区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 | 朱梅华 |
| 山东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 | 王丽霞 |
| 安徽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 | 黄瑞 |
| 重庆市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 | 张亚 |
| 昆明卷烟厂 | 段丽平 |
| 成都卷烟厂 | 许午 |
| 郴州卷烟厂 | 刘淑霞 |
| 嘉兴民丰纸业有限公司 | 鲁俭 |
| 云南红塔蓝鹰纸业有限公司 | 王宁 |
| 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自定 |
附件三:
抽样方法
1、从每批卷烟纸中随机抽取6箱(托),从每箱中随机抽取1盘,共6盘。分别去掉每盘外部带有破损、皱纹或其他外观纸病的纸幅,沿盘纸全宽切取厚25mm、长350mm的纸叠,标注正面后,用相同宽度的硬纸板将纸叠夹紧,用胶带纸固定,应避免损坏所抽样品,并标明该纸叠的生产厂家名称、批号、规格、等级等与该盘纸盘芯标注一致的内容,以备以后核查。同时,将抽过样的剩余盘纸就地密封保存,妥善保管,三个月后可自行处理。
2、抽取样品应为三个月内生产的产品。
附件四:
GB/T 12655-1998《卷烟纸》
第1号修改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