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烟科监[2002]66号

关于进口连续流动分析仪
必须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郑州烟草研究院:
  近年来,为加强对烟叶中烟碱、糖、氮、氯等含量的常规分析工作,部分质检站和卷烟厂、复烤厂购置了国外生产的连续流动分析仪。但在使用中发现,由于不同类型的连续流动分析仪所依据的检测方法不同,检测数据不同程度地存在差异,导致检测结果缺乏一致性、可比性,给相关工作的开展造成困难。为此,国家局已要求各仪器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已售出的连续流动分析仪按照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改装调试,同时对将要出售到烟草行业的连续流动分析仪要按有关技术标准进行配置(连续流动分析仪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见附件)。今后,凡购置连续流动分析仪的烟草企业,必须确认该仪器能完全符合行业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否则检测结果不予认定。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并严格把关。
  附件:连续流动分析仪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国家烟草专卖局科技教育司
二OO二年十月十四日

主题词:进口 仪器 标准


抄送:各省级烟草质检站、各卷烟厂、复烤厂。


分送:国家局(总公司)领导,计划司、财务司、运行司,中国烟叶生产购销公司,中国烟草进出口(集团)公司


国家烟草专局科技教育司              2002年10月23日印发


打字:王金育          校对:刘刚毅      (共印180份)


 

附件:

连续流动分析仪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在烟草行业销售的连续流动分析仪对水溶性总糖、总植物碱、总氮和氯四项指标的测定应符合下述标准:
  YC/T 159-2002 烟草及烟草制品 水溶性糖的测定 连续流动法

  YC/T 160-2002 烟草及烟草制品 总植物碱的测定 连续流动法

  YC/T 161-2002 烟草及烟草制品 总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法

  YC/T 162-2002 烟草及烟草制品 氯的测定 连续流动法

  上述四项标准已于2002年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实行,烟草行业使用的各型号连续流动分析仪均应符合上述标准要求,以实现经典法与仪器法、国内与国外检测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