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国烟科监[2002]6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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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郑州烟草研究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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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科技教育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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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进口 仪器 标准 抄送:各省级烟草质检站、各卷烟厂、复烤厂。 分送:国家局(总公司)领导,计划司、财务司、运行司,中国烟叶生产购销公司,中国烟草进出口(集团)公司 国家烟草专局科技教育司 2002年10月23日印发 打字:王金育 校对:刘刚毅 (共印180份) |
附件:
连续流动分析仪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在烟草行业销售的连续流动分析仪对水溶性总糖、总植物碱、总氮和氯四项指标的测定应符合下述标准:
YC/T 159-2002 烟草及烟草制品 水溶性糖的测定 连续流动法
YC/T 160-2002 烟草及烟草制品 总植物碱的测定 连续流动法
YC/T 161-2002 烟草及烟草制品 总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法
YC/T 162-2002 烟草及烟草制品 氯的测定 连续流动法
上述四项标准已于2002年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实行,烟草行业使用的各型号连续流动分析仪均应符合上述标准要求,以实现经典法与仪器法、国内与国外检测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