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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科技工作主管部门,郑州烟草研究院,合肥设计院,南通醋酸纤维有限责任公司,青州烟草研究所,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编制2003年烟草行业科技开发与推广项目计划的通知》(国烟科[2002]52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03年度烟草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决定组织编制2003年烟草行业标准制、修订工项目计划。现将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申报2003年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基本原则及申报重点
1、基本原则:
1)、能够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要求;
2)、有利于促进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更新换代;
3)、有助于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2、申报重点:
1)、涉及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的标准项目;
2)、有利于降焦减害的标准项目;
3)、与行业发展相配套的基础、通用性标准项目;
其中,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或有利于建立技术壁垒的项目将优先安排。
二、项目申报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突出重点,注重质量,严格把关。
2、为缩短标准制定周期,可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采用快速程序制定国家标准的管理规定》要求采用快速程序起草标准(见附件1)。采用快速程序的项目,须在“制、修订行业标准任务书”中说明理由并注明快速程序代码。
3、为加强对强制性行业标准的管理,从2003年开始,强制性行业标准项目实行计划分列,各单位在申报时须明确项目属性(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
4、从2003年开始,申报计划时一律使用新的“烟草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汇总表”(见附件2)、“烟草行业推荐性标准制、修订项目任务书”(见附件3)和“烟草行业强制性标准制、修订项目任务书”(见附件4)。各申报单位在填报相关内容时要字迹工整,内容详细,并统一用A4纸填报。
5、请各申报单位在2003年1月15日前将填报的项目计划表和项目任务书一式三份和软盘报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汇总审查。若使用电子邮件可直接发往fengqian@371.net。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北二七路88号,邮编450000;联系电话:0371-6237553;联系人:冯 茜、韩云辉、李青常
三、要加强对各类标准的复审工作
从2003年开始,国家烟草专卖局将把标准的复审纳入经常性工作,并形成制度,以确保标准制、修订工作的质量和标准内容的时效性。各分技术委员会和各有关单位要把标准的复审纳入日常工作,要根据《标准化法》的要求,对归口管理的、标龄达到5年的行业标准及时复审,并将复审结果报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要随时将标准的复审结果上报国家烟草专卖局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对认真抓好标准复审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的部门或分技术委员会,将在标准制、修订的立项时予以优先考虑。
附件:1、《采用快速程序制定国家标准的管理规定》
2、烟草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汇总表
3、烟草行业推荐性标准制、修订项目任务书
4、烟草行业强制性标准制、修订项目任务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