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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教育司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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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烟草专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8]49号),国家烟草专卖局设立科技教育司。科技教育司是国家烟草专卖局主管烟草行业科技、教育管理的职能部门。
一、主要工作职责
(一)研究制定烟草行业科技、教育发展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组织编制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参与制订烟草行业技术装备政策。
(二)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烟草行业科技开发项目和研究课题年度计划;组织和管理重大科技开发项目;宏观指导烟草企业的科研开发工作。
(三)负责烟草行业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制订烟草行业各项标准;监督检测烟草专卖品质量。
(四)根据国家局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统一规划,具体组织国内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参与开发技术引进和重大技术政策、技术改造论证工作。
(五)负责烟草行业科技成果推广、奖励和专利申报工作;承担行业科技成果统计、分析工作。
(六)负责烟草系统大中专院校管理工作;审定院校专业设置、规模、发展规划;编制烟草行业教育经费的预算、决算计划;宏观管理烟草系统技工学校;组织指导烟草系统职工教育、进修、培训工作。
(七
)指导烟草系统科学研究单位业务工作;负责联系行业外承担烟草系统科技任务的科研单位。
(八)承担国家局(总公司)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科学技术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中国烟草学会工作。
(九)完成国家局(总公司)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内部机构设置
根据以上工作职责,科技教育司内部机构设置综合处、科研推广处、教育培训处、技术监督处。
(一)、综合处
1.研究制订烟草行业科技发展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制订烟草行业科技发展、科技创新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科技教育司综合调研工作,协调科技、教育与技术监督工作。
2.汇总申报烟草行业重点科研攻关项目、中试项目及推广应用项目;办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科技档案工作。
3.组织制订烟草系统科学研究单位(院、所)、科研服务机构及企业技术机构发展规划,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和服务;根据国家局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统一规划,具体实施国内外技术交流及技术合作工作。
4.负责科技、教育、技术监督经费计划的综合协调及监督管理。
5.负责烟草系统的科技信息收集、汇总及统计分析工作;承担烟草行业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国家局(总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日常工作。
6.负责科技教育司工作会议组织筹备工作;负责科技教育司文件运转、科技档案及行政事务工作;管理科技教育司印章。
7.完成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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