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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教育司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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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科研推广处
1.宏观管理烟草行业科技开发及科研成果推广工作。
2.负责编制烟草行业重大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规划和计划;制订重大技术攻关政策和重大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管理办法。
3.根据科技发展规划,具体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审核和协调平衡工作。
4.负责烟草行业技术创新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推广工作;负责烟草行业产学研联合工作。
5.参与烟草行业重大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的论证、可行性研究工作;参与制订烟草行业技术装备政策。
6.组织开展吸烟与健康问题研究。
7.完成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教育培训处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研究制订烟草行业教育发展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组织编制教育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2.指导烟草系统院校教学工作;审核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专业设置、规模、发展规划;宏观管理烟草系统培训基地、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制订并呈报烟草系统院校招生工作。
3.负责拟定烟草系统教育经费预算及决算计划。
4.指导、管理烟草系统职工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协调烟草系统各类教材的编写、出版和发行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工作。
5.根据国家局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同意规划,参与烟草行业智力引进工作。6.完成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技术监督处
1.负责制定烟草行业技术监督工作方针、政策及管理办法;拟定烟草行业标准化、计量、技术监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烟草系统技术监督机构建设、规划的审查和认定工作。 3.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烟草制品、烟叶、烟草机械、辅助材料及相关产品的技术监督计划和社会监督检查的后处理工作,并实施管理。
4.宏观管理烟草行业计量工作;负责拟定烟草专用检测仪器配置规范及测定规程。
5.承担烟草行业标准化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编制和实施各项标准的制订计划;组织烟草行业重大科技项目、引进项目的标准化审查工作;指导烟草行业标准化单位的业务工作。
6.完成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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