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文件

 

国烟科[2003]80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2002年度

工商贸易交接烟叶质量技术监督情况的通报

 

     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开展2002年度工商交接烟叶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国烟科[2002]413号)要求,国家局组织检查组对2002年度工商交接烟叶的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去年,国家局检查组随机抽查了176个批次工商交接烟叶的质量(工商交接烟叶是指由烟叶公司或打叶复烤厂按烟叶购销合同贸易交接给卷烟生产企业的烟叶),并将省际间调拨的烟叶作为抽查的重点,被检烟叶涉及16个省级、46个市级烟叶产区,28个卷烟厂或有工商交接烟叶业务的复烤厂,共抽检烟叶9700把,计17个等级(主要是中、上等烟叶);被检烟叶等级合格率平均为61.88%,比2001年度的60.04%略有提高。详见下表:   

抽查大等级

占 抽 查 比 例

 平均合格率

 与2001年度相比                       

 上等烟叶

58.25%(53.98%)

   59.13%

 +4.70个百分点

 中等烟叶

41.24%(43.08%)

   65.48%

 -0.95个百分点   

 低等烟叶

 0.52%  (2.94% )

   84.00%

 +14.43个百分点

 合    计

 

   61.88%

  +1.84个百分点

   注:括号内的数据为2001年抽查时同类烟叶所占的比例。

  

    二、主要特点

    1、省级局科教处、烟叶公司和质检站的有关工作进一步加强。截止今年1月底,多数省级局上报了2002年度工商交接烟叶质量监督工作报告,系统汇报了本地区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由此看出,省级局都进一步加强了对工商交接烟叶质量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湖南、广东省局纪检组长抓烟叶质量监督工作成效明显;各省级局注重对烟叶质检人员的技术培训,进一步完善了部门间和企业内部互相制约的监督机制,加大了监督检查的力度和抽查频次。如:广东烟草质检站在卷烟厂的积极配合下,基本承担了外省调入烟叶的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云南省科教处、质检站也加大了对调出烟叶的质量监督。

    2、进一步改进、完善相关工作。首先,启用“烟叶工商交接质量检验动态管理系统”。国家局通过组织开发“烟叶工商交接质量动态管理系统”,初步试行网上填报有关数据,以较快掌握工商交接烟叶调拨、储运情况,使有关的监督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广东烟草质检站及广东各卷烟生产企业、上海烟草(集团)公司、重庆烟草工业公司和常德卷烟厂等单位重视网上填报工作,按时、完整地填报有关数据。第二,改进工作方式,提高监督质量。国家局在部署去年工商交接烟叶质量监督工作时没有确定抽查的具体地点和时间。尽管这样抽查的面不如以往广,抽查的烟叶总量也不如以往多,但增强了抽查工作的客观性、针对性,提高了抽查结果的真实性。另外,去年还加大了对有工商交接烟叶业务的打叶复烤厂的监督抽查。第三,针对质量问题,实行现场解决,提高工作效率。去年,国家局要求检查组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烟叶后,要立即通知省级局烟叶质量监督主管部门责成烟叶产地的主管领导到现场解决问题。这一措施收到了较好效果。比较突出的有陕西旬阳、四川凉山调上海烟草(集团)公司、湖北恩施调常德烟厂、河南许昌调曲靖烟厂、江西吉安调广州卷烟一厂等典型例子。对于发现的问题,烟叶产地所在省级局、科教处、烟叶公司和省质检站的主管领导都高度重视,而且态度端正,不回避,不护短,责成烟叶产地负责人尽快到现场解决问题,并及时将问题产生的原因、具体的整改措施以及对主要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在辖区内通报,以引起各产区的重视和警觉。

    3、重点烟厂进一步加大工商交接烟叶质量监督力度。从企业自检与检查组抽检结果的吻合程度可以看出,多数重点卷烟厂通过培养质量监督人员、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职能等行之有效的手段,不断加大对工商交接烟叶质量监督的力度。去年,企业自检与检查组抽检的结果差距最小的为2.53个百分点,最大的也不超过20个百分点,这与2001年度最大差距为66个百分点相比有了明显改观。其中:长沙、杭州、徐州、柳州、南宁卷烟厂,广州卷烟二厂以及将军、颐中烟草(集团)公司等企业自检与检查组抽检的差值都在10个百分点以内。

    4、工商交接烟叶等级合格率有所提高。在各省级局领导和省级烟叶公司、科教处、质检站的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及供需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去年工商交接烟叶等级合格率有所提高。其中,调出烟叶等级合格率较好的是辽宁、湖南和福建三省;云南省局由于加大了对调出烟叶的质量监督,使云南调出烟叶的等级合格率比去年有了较大提高;四川省局在国家局检查组发现调出烟叶存在质量问题后,立即责令各烟叶产地暂停调出烟叶,组织查验,进行整改,从而使随后调出的烟叶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调出与自用烟叶质量仍存在明显差距。1999年国家局组织开展工商交接烟叶质量监督检查以来,国家局在每年的“通报”中都强调解决“内外有别”这个问题。虽然去年福建、黑龙江、湖南、江西、四川和云南调出烟叶的等级合格率比2001年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但被检的调出烟叶的平均等级合格率仍比自用烟叶差25个百分点,特别是湖北省调出烟叶的等级合格率明显退步。

调出烟叶等级质量偏低的主要原因仍是整体等级低或混等混级。整体等级低的实质是整体提级提价,而混等混级则是经营思想不端正、管理混乱或技术力量薄弱的综合反映。

    2、少数烟厂仍以“烟叶可用性”替代“烟叶质量标准”。    用“烟叶可用性”替代“烟叶质量标准”也是多年存在的问题。“烟叶可用性”的概念模糊,其主要问题在于:一是使质检人员失去了判定烟叶质量的依据,少数卷烟厂以“需求特殊”或“烟叶可用”为由,网开一面,放松对烟叶质量的把关;二是怂恿少数销区“脱标、混低”调拨烟叶;三是成为个别人违规操作并开脱责任的借口。

    3、烟叶销售与开放卷烟市场挂钩。这是去年检查中发现的新问题。有的卷烟厂(或烟叶产区)将烟叶销售与开放卷烟市场直接挂钩,或以紧俏烟叶打开卷烟市场,或以开放卷烟市场为条件推销烟叶,而烟叶的质量则取决于卷烟市场的开放程度,其结果都势必影响烟叶的质量,并同样会成为少数人违规操作并开脱责任的借口。

4、部分单位对工商交接烟叶的质量监督有所放松。部分烟叶产地和卷烟厂对工商交接烟叶质量监督工作有所放松,以致调出或采购烟叶的等级合格率下降。特别是前几年烟叶质量监督工作开展较好并曾受到国家局表彰的单位也出现了问题。如:常德卷烟厂个别采购人员严重失职,调回等级合格率为0的烟叶;个别烟草分公司的领导对调出烟叶存在的质量问题坦然处之等。

根据2002年度工商交接烟叶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国家局决定:

1、对2002年度调出烟叶等级质量较好的烟叶产区和严把入库烟叶质量关的卷烟生产企业予以表彰(名单见附件1),请有关省级局对这些单位的主要(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给予表彰;   

    2、对调出烟叶等级合格率低于10%以及混等混级严重的产地予以通报批评(见附件2)。有关省级局对直接责任人要给予行政处分;受到批评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在两年内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先进评比活动。

    3、鉴于部分卷烟生产企业对烟叶有某些特殊需求,从今年开始,有“特殊需求”的卷烟厂须在每年5月底前,将本企业确实需要、并与现行《烤烟》国家标准有明显出入的烟叶分别制作成“本企业特殊需求的烟叶标准样品”若干套,经省级质检站签封后,分别提交国家烟草质检中心、本省(区、市)和烟叶产地省(区、市)质检站、烟叶产地各1套,并自存1套,以备烟叶交接、监督检查时对样。从今年开始,没有按上述要求制样、签封、备存标样的烟叶,其质量标准一律依照现行的《烤烟》国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国家局鼓励卷烟厂和烟叶产地共同制样,对样验收。

4、5月底前,各省级局要将对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决定,对受到批评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理意见以及有关的整改措施一并上报国家局。

各省级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姜局长在今年全国烟草工作会议上对烟叶质量监督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高度重视工商交接烟叶质量监督工作,加强组织和领导。受到表彰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相关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受到批评的单位要认真查找原因,对症下药,抓紧整改,务求实效。各级烟叶公司要进一步端正经营思想,强化质量意识,努力维护本企业的信誉,特别要下大力提高省际调出烟叶的等级合格率;各卷烟生产企业、特别是重点卷烟厂要进一步完善工商交接烟叶质量监督体系,制定奖罚分明、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严把烟叶调拨、入库质量关;各省级烟叶质量监督工作主管部门要根据本《通报》的有关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狠抓落实,使今年工商交接烟叶的等级质量有明显的提高。

 

附件:

      1、2002年度调出烟叶等级质量较好的烟叶产区和严把入库烟叶质量关的卷烟生产企业名单

2、调出烟叶等级合格率低于10%以及混等混级严重的烟叶产地名单

3、本省自用与调出烟叶等级合格率对比表

4、2002年度工商交接烟叶质量监督抽检结果汇总表

5、2002年度工商交接烟叶质量监督抽检结果分地区汇总表

                        二00三年三月六日

 

 附件1: 2002年度调出烟叶等级质量较好的烟叶产区和严把入库烟叶质量关的卷烟生产企业名单

   

一、 调出烟叶等级质量较好的烟叶产区

福建省:龙岩、南平

         河南省:三门峡、漯河、驻马店

         湖南省:郴州、永州、衡阳

         云南省:文山、思茅、大理

         贵州省:贵阳

         江西省:赣南

         辽宁省:丹东、铁岭

      

注:龙岩、郴州、大理已连续两年受到国家局表彰。

 

二、 严把入库烟叶质量关的卷烟生产企业:

长沙、杭州、徐州、柳州、南宁卷烟厂和广州卷烟

二厂;将军、颐中烟草集团公司

 

 注:徐州卷烟厂已连续3年、将军烟草集团公司两次

     因此受到国家局通报表彰。

 

 

  

附件2:调出烟叶等级合格率低于10%以及混等混级严重的烟叶产地名单

       

       调出烟叶等级合格率低于10%的产地名单   

 烟叶产地

抽检等级

抽检把数

合格把数

检出等级

合格率%)

贵州

铜仁

  C3F

   100

    9

   10

   9

遵义

  X2L

    50

    4

    4

   8

河南

许昌

  C3F

    50

    0

    2

   0

周口

  C3L

    50

    0

    5

   0

湖北

恩施

  C2F

    50

    0

    7

   0

云南

  *

  X2F

    50

    2

   10

   0

曲靖

  C3F

    50

    0

   10

   0

: 1、上述400把被检烟叶中,只有4把高出,其余均低于原级。

   2、*系在云南省烟叶公司复烤厂抽检。

 

            检出等级数最多的产地名单

烟叶产地

抽检等级

抽检把数

合格把数

检出等级数

合格率%)

贵州

铜仁

   C3F

  100

    9

    10

    9

湖北

恩施

   C2L

   50

   11

    10  

   22

云南

  *

   X2F

   50

    2

    10

    4

曲靖

   C3F

   50

    0

    10

    0

注:*系在云南省烟叶公司复烤厂抽检。

 

 附件3: 本省自用与调出烟叶等级合格率对比表

 

省 份

调出烟叶合格率(%)

自用烟叶合格率(%)

相差(%)

福 建

  63.70(56.70)

      86.00

 -22.30

广 东

  未检到  

      70.27

 

广 西

  56.00

      75.64

 -19.64

贵 州

  41.81(49.40)

     未检到 

 

河 南

  46.11(51.40)

      83.75

 -37.64

黑龙江

  54.00(37.30)

     未检到

 

湖 北

  26.67(66.00)

     未检到

 

湖 南

  70.86(56.10)

      80.24

  -9.38

江 西

  50.80(36.60)

     未检到

 

辽 宁

  87.00

     未检到

 

山 东

  52.00(59.00)

      75.05

 -23.05

陕 西

  46.80(48.00)

     未检到

 

四 川

  62.00(33.60)

     未检到

 

云 南

  48.32(36.90)

     未检到

 

重 庆

  50.00(57.20)

     未检到

 

平 均

  51.42(49.08)

      76.58

 -25.16

  

  注:括号内的数据是2001年度调出烟叶的等级合格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