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烟科监[2004]65号


关于2004年度对烟用香精香料部分生产企业
及产品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

 

上海、天津、内蒙古、山西、吉林、浙江、安徽、广东、海南省(区、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工业公司质检及物资主管部门:

  为维护行业利益,确保烟用香精香料产品的质量,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2002年第1号《通告》关于建立卷烟材料市场信用体系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于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对部分烟用香精香料生产企业进行2004年度现场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检查由国家局科教司、中国烟草物资公司共同组织,并会同有关省级局(公司)和工业公司的质检、物资主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执行本次现场监督检查任务。要求检查组成员必须做到廉洁自律、公平公正,对检查与检测工作全过程保密。

  二、国家局将组成三个检查组分别对广东、山西、天津、上海、浙江、安徽、内蒙古、吉林、海南等省(区、市)省部分烟用香精香料供应企业进行抽查,重点对保障产品质量的生产及技术能力、产品质量、现场管理、供货资质及销售情况等方面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组名单及分工见附件)。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另行通知。

  三、委托质检中心、广东省烟草质检站承担本次烟用香精香料的质量检测工作,并请提前做好相关技术的保障工作。各检查组抽样及质检部门检测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四、请有关省级局(公司)和工业公司质检及物资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检查组名单及分工

 

国家烟草专卖局科技教育司

二〇〇四年九月十七日

 

主题词:香精香料 质量 抽查 通知


抄送:国家烟草质检中心、各有关省级烟草质检站。


国家局科技教育司综合处 2004年9月27日印发


打字:杨建华 校对:马建伟 (共印25份)


附件:

检查组名单及分工

小组

检查组组成

抽检

地区

承检

单位

第一组

组长:组长:国家局科教司

      雷樟泉

成员:国家烟草质检中心

唐纲领

广东省局质检部门1人,广东中烟工业公司物资部门1人

广东

广东

质检站

山西省局质检、物资部门各1人;

山西

质检

中心

天津市局质检、物资部门各1人;

天津

质检

中心

第二组

组长:中国烟草物资公司

      赵晓昕

成员:国家烟草质检中心 待定

上海烟草集团质检、物资部门各1人

上海

质检

中心

浙江省局质检部门1人,浙江中烟工业公司物资部门1人

浙江

质检

中心

安徽省局质检部门1人,安徽中烟工业公司物资部门1人

安徽

质检

中心

第三组

组长:国家烟草质检中心

刘惠民

成员:国家局科教司  马建伟

内蒙古局质检、物资部门各1人

蒙古

质检

中心

吉林省局质检、物资部门各1人

吉林

质检

中心

海南省局质检、物资部门各1人

海南

质检

中心

检查单位:

第三组

广东华其顿化工

广东钜镪集团

深圳大合荣香料

广东恒隆香料

深圳通港实业

广东生生集团

茂名台东香料

广东黄浦圣龙香精

山西芮城恒运

山西芮城县日用化工厂

山西风陵渡鑫泉香料

第二组

呼和浩特生生甘草制品

呼和浩特甘草制品厂

呼和浩特甘草甜素厂

海南中南岛

海南美银

海口日岛

海南新海外

海南元亨雅斯

海南琼山

海口保税区豫海烟用物资有限公司

第一组

上海爱普

上海巍峰

上海华宝

上海福泉精油厂

上海林氏

上海土产

上海哈门及雷默高仕

杭州瑞华

杭州幸达

浙江黄岩城南

杭州捷敏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