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调整科技进步奖奖金数额
国家烟草专卖局根据国家科委《关于调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奖金数额的通知》精神,决定从
1996
年度起对中国烟草总公司科技进步奖奖励项目的奖金数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奖金额为:一等奖
3.0
万元;二等奖
1.5
万元;三等奖
1.0
万元。国家科委和财政部调整后
的国家级奖励项目的奖金数额,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的奖金调整为:一等奖6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
1.5
万元。国家科技进步奖的奖金数额调整为:一等奖
4.5
万元;二等奖
3
万元;三等奖
1.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