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文件

 国烟科〔2006〕321号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表彰奖励全国烟草行业
“十五”重大科技成果暨科技创新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行业各直属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和2006年全国烟草工作会议精神,激发科技人员的创造热情,推动行业科技创新工作,增强行业自主创新能力,国家烟草专卖局决定,对在“十五”期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的“二醋酸纤维素浆液精细过滤及高密度生产技术研究”、“降低卷烟烟气中有害成分的技术研究”、“提高白肋烟质量及其在低焦油卷烟中的应用研究”、“根结线虫生防真菌资源的研究与应用”、“红河卷烟厂自动化物流系统”等5个重大科技项目予以嘉奖,每个项目奖励30万元。对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红河卷烟厂、云南烟草科学研究院农业研究所等16家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予以表彰。同时,对在“十五”期间科技创新工作做出突出贡献、成绩显著的上海烟草(集团)公司技术中心等11个集体(详见附件2)授予“全国烟草行业‘十五’科技创新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每个先进集体奖励5000元;对武怡等30位同志(详见附件3)授予“全国烟草行业‘十五’科技创新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每个先进个人奖励2000元。

  烟草行业干部职工要向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科技人员和行业科技创新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学习,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烟草行业各项工作,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勇攀高峰的精神,为增强烟草行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行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全国烟草行业“十五”期间获国家科技进步奖项目名单

      2全国烟草行业“十五”期间科技创新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3全国烟草行业“十五”期间科技创新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六年五月十六日

 

    (此件可上网)

 

  

主题词:烟草  科技  表彰  决定

  抄送:国家烟草栽培生理生化研究基地,中国烟草总公司青州烟草研究所。

  分送:国家局、总公司领导,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            20065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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